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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类江中竞自由——“法护长江”系列报道之一

发表时间: 2024-08-21 作者: 渔网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习2023年10月12日在主持召开逐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座谈会时强调:“从长远来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要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保护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在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三周年之际,《检察日报》记者顺长江而下,深入重庆、湖北、湖南、安徽、上海等地,见证长江绿色发展之路,感受法治守护长江的检察力量。《检察日报》自今日起推出“法护长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长江从远古走来,又向未来奔去,这条绵延6300余公里的母亲河,润泽两岸亿万居民。然而,几十年激流勇进的大开发,加上传统竭泽而渔式的捕捞,让长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长江大保护战略。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也被写入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长江保护法。

  十年禁渔,不是禁止一两个人捕鱼这么简单,而是一场持久战。这场持久战需要壮士断腕,需要破釜沉舟。

  “小时候,站在江边就能够正常的看到江豚从水中跃起。它们长得圆滚滚,像小猪一样,现在特别难看到了。”当洞庭湖的风再次拂过湖南省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闵孚君的脸,儿时偶遇江豚的快乐回忆浮现在他的脑海。谈起可爱的“微笑天使”江豚,同样感到惋惜的还有安徽省铜陵市检察院检察官向琳。

  江面比以前安静了,鱼少了,这是两岸人民对长江最直观的记忆。“如果我们现在就把长江的鱼打完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吃什么?他们如何依靠这条江生存?”慢慢的变多的江边人开始担心起这片平静,以及平静背后可能的终局。事实上,过度捕捞的后果已然浮现。近年来,长江生物种群数量急剧减少。2007年,白鱀豚被宣布功能性灭绝。2019年,长江江豚数量也仅剩1000余只。

  “长江的鱼不能再少了,该给母亲河喘息的机会了!”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这几年,向琳觉得长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生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一切的基础。

  专家研究之后发现,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性成熟的时间是3年至4年。十年禁渔,将为多数鱼类争取2个至3个世代繁衍,缓解当下长江鱼少之困。“全面禁捕,这件事关乎子孙后代,关乎可持续发展,必须做成!”重庆市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下定决心,要依托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把非法捕捞的案件办到底。

  “有人在哑巴洞卖野生中华鲟!”2021年2月,公安机关在重庆市南岸区哑巴洞的一艘江上清漂船内,查获了12尾野生鲟鱼,这中间还包括9尾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案件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后,长江生态检察官杨竞发现,这背后竟有一条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野生鱼类的“黑产链”。“全面禁捕后,竟然还敢偷捕长江鲟这样的濒危物种!”杨竞感到错愕。

  同样错愕的还有闵孚君和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曹飞。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时任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的闵孚君带领办案团队发现,谭某等人长期在白鱀豚保护区内使用电拖网非法捕捞。另外,曹飞查明,黄某等8人在岳阳县东洞庭湖壕坝水域使用丝网、自制电网捕鱼三四十次。

  “按照传统的打击模式,虽然追究了偷捕者的刑事责任,但受侵害的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未得到修复。”闵孚君说。

  吃了的鱼不会复活,损害了的生态资源如何弥补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让偷捕者赔偿生态损害,承担惩罚性赔偿金,或许是个出路。”杨竞认为,追究破坏生态者的民事责任,既能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也可以对社会大众起到警示作用。

  于是,除了对涉案4人提起公诉外,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还对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的8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8人被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和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40万余元。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的8名被告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谭某等10人被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被判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44.8万元。

  经岳阳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黄某等人因非法捕捞获刑,同时承担国家渔业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的民事责任。2022年1月13日,黄某等人购买的446万尾草鱼、白鲢、鳙鱼被投入东洞庭湖。

  “中华鲟卵粒黏附在产卵场的石滩底发育,附近的农业化工污染会影响它们的生存。”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邓国清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长约1公里的长江堤岸被改为菜地,污水顺着河堤流进长江。“水里的鱼卵要活不成了!”邓国清很揪心,“宜昌不仅是航运通道,也是中华鲟洄游核心产卵区域。”

  污染对于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同样让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高红霞、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检察官程竹松焦虑。

  通过无人机,高红霞清晰地看到,长江铜陵段5个江心洲上均有大规模的农业种植,而江心洲所在地就是淡水豚核心保护区。

  2022年6月,程竹松接到线余亩的长江滩涂上。“船舶长期违规停放,不仅会破坏滩涂湿地资源,一旦漏油,更会污染底栖生物栖息环境。”程竹松说。

  长江保护法明确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应当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和其他保护措施。

  清除违规农业种植地、转移污染船只、减少排污影响是当务之急,但是做起来远没有想象中容易。邓国清和程竹松均发现,这类案件涉及众多行政机关,“权责不清,多头难管”。

  在紧迫的生态利益面前,三位公益诉讼检察官意识到,以“我管”促“都管”,检察机关必须做这个牵头人。

  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向该区农业农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高红霞带领团队主动走访,就整改工作进行多次磋商。“我们在岸堤上修建围栏,原菜地构筑物被拆除后种植了树木。”义安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回复。2021年3月,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会同该区农业农村局再次对淡水豚自然保护区重点水域开展专项监督。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淡水豚自然保护区重点水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2020年6月15日,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宜昌市西陵区有关部门给邓国清打来电线余平方米菜地已被夷为平地。”

  2022年7月25日,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向滩涂管理部门等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23年2月至5月,程竹松不断接到关于涉案船舶转移情况的回复。如今,程竹松打开地图软件的卫星图片,已能清晰看到船只标记点消失了。

  “我们世世代代住在江边,钓鱼是我们的爱好,而且就这一桶鱼,能伤到长江吗?”在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两名因偷钓被罚的钓鱼爱好者赵某和李某曾经对处罚很不满。他们都以为,江中的鱼这么多,也不差这一条两条。

  有这样想法的偷捕者不在少数,可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并不这么认为。“要想让人们真正认同禁渔,就必须认识到江边人、江中鱼、长江是一个牢不可分的命运共同体。”重庆市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主任田远未认为,把法律的种子深植到每一个长江人的心中,实现从犯罪治理向社会治理延伸,是每一个长江生态检察官更长远的功课。

  “如何让犯罪情节轻微的非法捕捞者更深刻地认识到错误?只有亲身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中,让他们从加害者变为保护者,才能警醒他们反省自身,由此提升长江保护意识。”田远未相信,禁渔普法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更需要落实在行动中、润化在心田间。2022年5月18日,重庆市检察院全面实施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机制,将案件当事人统一纳入志愿者服务团队。

  作为这项机制的参与者,赵某每周定时到弹子石街道参与卫生清洁等社区服务,李某则成了重庆市动物园的一名志愿者,给游客们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和法规。这些曾经的捕捞者正在成为长江的守护者。目前,该机制已被写入最高检发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2018—2022)》。

  “您已进入禁渔区,使用拟饵复钩钓具等禁用工具或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非法捕捞系违法犯罪行为!”前脚刚进入长江涪陵段禁渔区,记者的手机就收到了中国联通发来的警示短信。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李姣和记者说,为了让老百姓自觉禁渔,普法也开始有了“新花样”。李姣介绍,自发送预防短信以来,该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率下降了13%。

  办完哑巴洞的案件后,杨竞反思,禁渔普法还得结合实际,得让百姓了解鱼类保护知识。于是,杨竞和同事主动联系行政机关,推动在码头重点区域竖起中华鲟、长江鲟等长江重点保护鱼类宣传警示牌,并与重庆市钓鱼协会联合开发了“渝钓通”鱼类识别微信小程序。

  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年以来,长江生物多样性正在稳步恢复,持续向好。近日,农业农村部科学考察结果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为1249头,与2017年相比出现了止跌回升的历史性转折。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濒危鱼种屡次现身……

  (满宁、吴贻伙、张吟丰、段军霞、曹颖频、丁艳红、王福兵、张颖、邓正蛟、张良杰、夏芸、卢迅、蔺海、高松、张安娜对本文亦有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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