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人约请钓友来垂钓万万没想到钓友或将成为狱友!
4月初,重庆籍垂钓发烧友李某、丁某经过某垂钓爱好者沟通群认识了南部县男人张某,应张某之邀,李、丁二人特地驱车来到南部县赴会。
接连多日垂钓,均一无所得,这让三人对互相的“渔技”有所不坚定。百里赴会怎能空手而归,为“扩展战果”,三人开端违背“垂钓”的初衷,走上“为鱼而渔”的路途。尔后,三人合资从网上购买了视锚设备,为躲避冲击,自作聪明的三人经过合谋决议“异地作案”。
4月24下午,三人来到仪陇县五福河滨伺机作案,被当地大众发现后驱逐。随即,心存侥幸的三人又“转战”至新政小河溪水域(禁渔水域),被过路大众告发,随即,治安大队、新政派出所民警闻讯赶赴现场,将三人挡获。现场缉获视锚设备三套,渔获物6公斤。现在,张某、李某已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丁某遭到行政处罚。
公安提示:渔业资源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应得到必定作用维护,关于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采纳违禁方法不合法捕捉水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必严肃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则,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许运用禁用的东西、方法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则,运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损坏渔业资源方法来进行捕捉的,情节很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