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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捉和捕捉辅佐船配套服务组织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4-12-09 作者: 行业动态

  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标准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捉办理,推动施行捕捉限额准则,依据《农业乡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准则的布告》(农业乡村部布告〔2023〕1号),现将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拟展开专项捕捉答应和捕捉辅佐船配套服务组织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特别经济种类专项捕捉答应种类为海蜇、沙海蜇、口虾蛄、毛虾、鱿鱼、银鱼、丁香鱼、鸢乌贼、波纹巴非蛤。上述专项捕捉答应作业海域、作业时刻、最大船数、捕捉限额、作业类型、渔具最小网目尺度和定点上岸渔港等详见附件1。

  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答应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火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渔船展开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捉。上述专项捕捉答应作业海域、作业时刻、最大船数、捕捉限额、渔具最小网目尺度和定点上岸渔港等详见附件2。

  2024年为特别经济种类专项捕捉和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捉渔船供给配套服务组织,捕捉辅佐船答应作业海域、作业时刻、最大船数和定点上岸渔港等详见附件3。

  公示期为4月8—14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定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线日前反应。

  2024年伏季休渔期间东海区4种作业类型专项捕捉答应征求定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