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沧海|一道关于慈善救助的问答题
近日,“竞舟帮帮团”和《舟山晚报》分别报道了普陀徽商平安义工队志愿者陈良栋突发疾病、医药费告急的不幸遭遇后,各路爱心汇聚,舟山市慈善总会也开通了定向募捐通道。上月26日,陈良栋已能开口说话,他说:“我真的很感谢,是舟山人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困难群众急需救命钱,社会各界争相施援手,这样的慈善故事一年来虽已发生多次,但依然次次给力、次次感人,充分彰显了舟山民众大海般的无私情怀。只不过,在一次次为受助者感到庆幸的同时,人们也难免会有些许担忧:是否所有的困难患者都已应援尽援?这正是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
陈良栋既然已受到全社会关注,他后续治疗费用的缺口想必很快就会被如潮爱心填满。但是,我们不能总是满足于个案救助的圆满,而更需在应援尽援上不懈努力。假如陈良栋没能受到媒体关注,而是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默默忍受病魔的侵蚀,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在我们的城市里,生活境遇如陈良栋一家的外来务工人员大有人在,不幸得了重病是否都能熬得过来?值得深思。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在慈善救助中也同样如此。个案救助再有力,但假如还有非常多同样不幸的家庭未能得到救助,慈善就算不得大功告成。道理很简单,慈善的“诺亚方舟”是要普度众生,而不是选择性地能救几个就救几个。尤其在致力于共同富裕的新时代,慈善的使命更加光荣而艰巨,理当更加充分的发挥扶危济困的救助作用。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的方法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热情参加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大报告将第三次分配纳入到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彰显了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性。
既要募集善款做大慈善蛋糕,又要应援尽援分好慈善蛋糕,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才会更显公平、更有温度。最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不断的提高,我市公益慈善事业也有了长足进步,不但救助力度明显地增强,救助范围也在持续扩大。但即使如此,也依然有“沉没的声音”需要打捞。
一个突出现象是,但凡经过媒体跟踪报道的救助个案往往都结局圆满。媒体不但帮了困难家庭,还一次次动员社会爱心、弘扬慈善精神,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媒体并非万能,也不可能为每一个困难家庭均衡发声。更多“沉没的声音”如何打捞,始终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不解决,幸运就是不可复制的,作为第三次分配的公益慈善就难以发挥有益补充作用。身患重病需要救命钱,向社会发出了声音就能得到有力救助,而一旦沦为“沉没的声音”则只能听天由命,这种“分配不均”现象既然不是公益慈善的本意,就该通过制度体系的完善来逐步扭转,最终实现应援尽援。
任何分配的方法都应体现公平,作为第三次分配的慈善同样如此。这就需要织密“制度的网眼”,让所有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都明明白白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而不至于沦为“沉没的声音”。眼下,哪类困难家庭可以列入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已经有了成熟的制度。慈善救助也同样应当明晰有关标准,从而为应援尽援作好铺垫。
就比如困难病患,哪类人员到了哪种程度能申请慈善救助,应该有明确的标准而不是“会哭的孩子多吃奶”。这样的标准还可以贴在病房的墙壁上,让每一位病患都心知肚明。“实在不行,还有公益慈善”,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应援尽援,还能给更多人带来安全感。
不用担心“僧多粥少”会导致慈善救助不力,即使是低标准的应援尽援也好过高标准的“选择性救助”。眼下“要多少捐多少”的救助只是体现在个案上的完美,并不足以反映整体上的公益慈善水平。政力有限、民力无穷,慈善资金捉襟见肘本身也是会激发民间爱心。可以相信,在全社会富裕程度不断的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充分的社会动员,慈善资金池必将越来越充裕,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慈善救助力度也会不断的提高,使应援尽援更具含金量。
毋庸讳言,任何分配的方法的公平性都是相对的。公益慈善也概莫能外,尤其在直接捐助的情况下,线上线下的传播力度大小往往会决定了受助对象的受关注程度,进而影响到捐助力度。完善制度体系虽然无法消弭这种个案救助的差异性,但却可以凭制度理性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在应援尽援中实现兜底保障。
随着公益慈善制度体系的完善,间接救助的优越性也会逐渐显露出来。就比如救助困难病患一旦常态化、制度化之后,人们会发现与其逐个给受助者直接捐助,不如向慈善资金池捐款,再由慈善组织合理的安排善款,从而避免“旱的旱死、涝的涝死”的不均衡现象。这种间接捐助只要能够公平合理地实现应援则援,就必然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公益慈善需要爱心发酵,也离不开制度保障。不断织密“制度的网眼”,有利于引导爱心有序奔流,以此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样一来,公益慈善事业必将在众人拾柴中越来越红火,成为促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支撑。